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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校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
2020-11-08 11:04     (点击: )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、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84号)、《中共天津市委、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津党发〔201836号),依据《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》(津外大党〔202065号)、《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》(津外大党〔202066号),现将我校2020年度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

一、指导思想

    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。坚持立德树人,实行“师德一票否决制”。坚持“以本为本”,推进“四个回归”,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,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考核。优化人才评价机制, 破除唯学历、唯论文、唯资历、唯项目、唯帽子等倾向,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契机,做好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
二、实施范围

    高校教师系列(含思政辅导员)、科学研究系列、教育管理研究系列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。其他系列人员按原渠道、原办法,由学校择优推荐后报送到天津市相应系列评委会进行评审或考试,取得资格后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聘任。

三、参聘人员范围

   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。20201231日之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(含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延退手续者)不属于申报范围。

四、聘任原则、程序及条件

    聘任原则、程序、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《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》(津外大党〔202065号)、《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》(津外大党〔202066号)执行。

    五、岗位职数

根据《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》(津人专〔200519号),经天津市教委职称工作办公室批复,我校2020年自主聘任系列岗位职数如下:

序号

系列

正高

副高

中级

1

教师、科研系列

5

7

5

2

思政辅导员

 

 

3

3

教育管理

 

1

2

合计

5

8

10

 六、有关聘任的政策说明

(一)“为适应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发展需要,设定2020年、2021年为过渡期,对于申报高级职称必要条件中有关“教学、科研项目”的要求,按原文件《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‘以聘代评’工作实施方案》(津外大校〔201513号)相应条款执行。”

(二)40周岁及以下申报教学科研型、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或班导师(班主任)的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。(2020年为过渡期,申报人需具备思想政治工作经历)

(三)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好基层推荐工作。正高或副高有空岗的单位,相应高级岗位可推荐1-2人,正高或副高限额设岗的单位相应高级岗位推荐1人,中级按照相应系列的聘任条件进行推荐。根据2020年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及预报名情况,高级限额设岗的单位如下:

正高限额设岗的单位为:求索荣誉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国际传媒学院、国际关系学院、研究机构;

副高限额设岗的单位为:英语学院、日语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国际商学院、国际关系学院。

(四)结合我校学科实际,结合我校学科实际,对除英语、日语、俄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、德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给予适当政策倾斜。

(五)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;科研机构专职科研人员只限申报科学研究系列职称。

(六)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师德评价机制,申报人员须填报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师德专项考核表》。

(七)按照天津市继续教育文件精神,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,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8天(144学时),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2天(96学时),学时认定按照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执行,请申报人员填写《天津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登记表》(2018年开始填写,每年度1),由各单位、部门负责审核。

(八)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到20207月;业绩成果截至到20201130日;任职资历及年龄计算到20201231, 19831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高校教师、科学研究系列副高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,19811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高校教师、科学研究系列正高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。

(九)对于以往在学校学科组或聘委会上未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,需取得新的业绩成果,方可申报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确保工作顺利开展。要按照《天津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“以聘代评”工作实施方案》中规定的程序进行推荐工作,按照聘任条件对本单位申报人的业绩材料认真审查,科学、公正地评价每一份申报材料。坚持“三公开”、“公示制”和师德问题“一票否决”,接受广大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。应聘人员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,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,一经查出,按照《天津外国语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》(津外大党〔2019148号)进行处理。

附件:1. 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日程安排

      2. 职称聘任所需材料下载

 

    人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0118

附件【附件2:职称聘任材料下载.zip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:职称聘任工作日程安排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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